院务公开实施办法(修订稿)
一、指导思想
推行医院院务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医疗卫生方针、政策,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通过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医院职工民主监督,促进医院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医院持续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二、主要内容
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一)向社会公开的医院院务主要内容
1、医疗服务信息
(1)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职能科室设置。
(2)主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或提供查询服务。
(3)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医师、护士安排。
(4)工作人员上岗应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2、医疗服务价格信息
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或提供所提供服务的价格查询服务。
3、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1)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主要规定。
(2) 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二)向患者公开的医院院务主要内容
1、收费信息
(1)住院病人实行费用“每日清”制度,医院每天通过适当方式向患者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或提供费用查询服务,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
(2)为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
2、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
(三)向内部职工公开的医院院务主要内容
1、医院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2、年度财务预、决算主要情况。
3、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
4、岗位设置、岗位评聘、解聘、辞聘的标准及程序,薪酬体系。
5、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投诉信箱、电话。
6、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三、医院院务公开的总体要求
1、在门诊、病房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公告栏;
2、编印、发放各类资料;
3、通过医院官网、微信、微博等平台公开;
4、设立自助查询装置;
5、设立院务公开投诉信箱等。
四、相关要求
1、健全医院院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动员广大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院务公开。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把院务公开列为对医院考核评优和日常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医院院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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